上传时间: 2025-12-12 浏览:0人
公示期限为七天,自2025年12月12日起至12月18日止。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旅游与航空学院团总支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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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航空学院团总支
2025年12月12日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旅游与航空学院宣传部出品
图文|旅游与航空学院
编辑|崔家瑞
初审|丛子翔
复审|张晓艳 刘晗
终审|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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