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时间: 2021-03-11 浏览:0人

为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建设,保证发展质量,实现工作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旅游学院团总支推优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旅游学院团支部推优工作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及学生会副部以上人员。


曹晓玲老师说到推选必须符合的四个条件:
1、必须年满18周岁,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满1个月的团员。
2、学习态度端正,按要求完成专业规定的教学环节和学分,成绩优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3、思想积极上进,各方面表现优秀。
4、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课内外体育达标。同等条件下,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


一、班级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
1.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本科辅导员,专科班主任)的指导下,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员大会,到会人数应达到本支部 2/3 以上团员数,方可举行团员“推优”大会。
2.“推优”大会的程序:一是参与“推优”人选依次对 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二是支部成员对其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 考察、民主评议(填写民主评议表);三是团支部成员进行推选,得票超过实际到会人数 1/2 及以上且综合排名位于候选人前30%者,方可列为“推优”对象。
二、基层团支部、二级学院团总支、校团委逐级审核 推荐对象。
召开“推优”大会确定推荐对象后,团支部应指导推 荐对象填写《团员推优表》一份,并填写团支部推荐意见。学院团总支在听取各基层团支部汇报的基础上, 对有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推优结果实行不少于 3 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团员推优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同时做好“推优”入党统计工作,填写《推荐团员推优统计表》一式两份,报校团委审批。
三、向党组织推荐。
党组织对团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在接到团组织报来的推荐材料后及时讨论研究,确定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并将结果反馈给团组织。手续不全的,党组织不予讨论。

深入开展推优工作,有助于促进党建与团建的紧密结合,提高广大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今后,各团支部必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鼓励号召青年团员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团结带领新时代广大青年团员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不断开拓创新、奋发有为。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任务和政治职责,是落实中组部“两个一般、两个主要”要求的重要制度安排。团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大会的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讨论与表决,团支部的推优入党结果是后续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重要参考。”


尚园院长最后表示:“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新时期加强党建带团建,优化团员结构,提升团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是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体现,是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的需要。培养和造就大批优秀青年,做好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的工作,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旅游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推优入党有助于扩大党组织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推优入党工作,激励、带动旅游学院广大青年团员努力向党组织靠拢,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